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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到2012年其市场交易额8.5万亿元占GDP总体的15%,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却依然缺失。这直接地造成了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严重冲击了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扭曲了收入公平分配。因此,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的应对有利于保护国家税收权益与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税收还仅处于研讨阶段,还未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文件。中国税务总局电子商务研究小组确立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基本框架是:一是保证国家利益;二是保持税收中性;三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四是政策具有前瞻性;五是税收政策与理论相结合。目前,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研究现状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通过控制资金设计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二是通过控制信息设计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本文综合借鉴了两种电子商务征税模式的优势,主张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积极应对电子商务对中国现行税制的冲击,尽快完善我国现有税法,建立与电子商务适应的税务登记制度、代扣代缴制度。本论文主体分为7部分:第1章引言;第2章主要阐述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和现状,以及本文的理论依据,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博弈论以及税收信息化理论;第3章介绍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缺失的不良影响,直接导致税收流失影响财政收入,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第4章阐述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目前所面临的困难,包括电子商务纳税观念存在的误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空白的情况,电子商务税征税执行难度大;第5章是电子商务税收的国际经验借鉴;第6章阐述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具体政策建议,从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模式等方面给出相关建议;第7章结论,对本文进行综合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