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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被称为新中国初期的三大运动,其中,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解决了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民主革命的任务是反地反封建,土地改革解决了封建土地私有制,镇压反革命解决了代表大地主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分子)。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过程中,惩治恶霸则是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文通过选取新中国初期北碚地区惩治恶霸司法裁判案例进行分析,旨在分析新中国初期惩治恶霸的相关背景,总结惩治恶霸的经验,并指出其中的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对当时惩治恶霸的政策及方式做出反思。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惩治恶霸的历史背景。从历史上对“恶霸”的定义入手,综合史料及古代文学作品,分析历史上恶霸的特征及其危害性,进而过渡到新中国初期新政府对恶霸的定性,以及新中国初期惩治恶霸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新中国初期惩治恶霸在西南地区的展开。惩治恶霸是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关于惩治的恶霸的法律及政策大都与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有关。此部分主要通过对新中国初期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中的政策和法律进行梳理,整理出有关惩治恶霸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并通搜集分析西南地区惩治恶霸的相关政策,找出惩治恶霸的法律与政策在西南地区实施的具体步骤与方法。第三部分通过分析1952年北碚地区惩治恶霸的司法裁判案例,首先对惩治恶霸司法裁判案例中关于恶霸的基本信息和犯罪行为进行阐述,并总结1952年北碚地区在司法裁判中对恶霸的处罚方式,进一步总结出1952年北碚地区惩治恶霸的一些特点。第四部分主要是通过对第三部分进行梳理后,找出1952年北碚地区惩治恶霸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对这些问题的出现做简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