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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类产品的贸易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农产品贸易的绿色壁垒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食品安全问题。本文就是基于这两个角度进行系统性研究。关于黄曲霉素的检验,可以在世贸组织SPS协议中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SPS第一条附件A中规定,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可以适用于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SPS措施。国际上对花生类产品中黄曲霉素的限量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致使各国根据本国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检验标准,并且互相之间没有互认机制,使得花生类产品的贸易严重受限。本文利用09年中国花生类产品的出口数据,再加上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对中国花生类产品的通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国花生类产品艰难的出口形式。接着就这些事实数据进行深一步分析,发现其造成的后果不仅使得美、日、欧等国提高了检验标准,加大了中国花生类产品出口的限制,还出现了原产地效应引起的强大的负效应,进一步导致中国花生类产品出口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本文接着就中国花生类产品遇到的出口困境进行原因分析,发现国内国外的双重原因是导致花生类产品出口出现这种尴尬境地的主谋。外因包括:各国黄曲霉素的检验标准存在差异、各国使用的各种各样的合理的贸易壁垒,内因包括:中国花生本身的质量存在问题、国内食品生产及出口的监管不利、缺少第三方组织的协调。为了详细说明黄曲霉素检验标准对中国花生类产品出口的影响情况,本文运用了贸易引力模型的变形,在原有变量的基础上,加入了RASFF变量,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结果证明了RASFF变量对中国花生类产品出口有着显著的负效应。根据模型的计算结果,各变量的效果也达到了预期百标。文章的最后就中国花生类产品的情况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三方面进行分析,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建议政府应该从六个方面进行改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发展生态农业、强化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完善预警机制、塑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加强品牌建设。建议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花生类产品的生产,加快花生类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度建设,同时建立花生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安全的花生原材料供应基地,配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做好做大自己的品牌。建议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到SPS协议和各国施行的不同的花生类产品检验标准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发挥行业协会领军者的作用,开展相关工作应对农产品协议造成的贸易壁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