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大幅增长,基金业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优化基金治理结构,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经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基金经理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影响着基金公司及基金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相对于更换不能实现业绩目标的基金经理这种比较消极被动的事后惩罚方式,证券投资基金多经理制是从制度上突破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监督约束机制。本文从基金公司、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投资理论中多人决策与单人决策表现出的不同特征入手,对新近出现并日益盛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多经理制与传统的单经理制在基金资产投资风格、风险、基金业绩以及现金流几个方面的差异展开实证研究,以期为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与实行单经理制的基金相比,实行多经理制基金的风险较小,即基金月收益率的波动性较小,多人决策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在多经理制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有所体现;但是即使实行多经理制,仍然没有改变我国基金业存在的基金投资风格趋同化的问题;对业绩的研究显示多经理制基金的业绩并没有显著提高,相反比单经理制的基金业绩差;而在基金现金流量方面,多经理制基金的现金流比单经理制基金的少,但是其差异并不显著,投资者对不同经理管理结构的基金并没有明显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