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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对学生不良的行为规范进行处理及相关权利保障既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社会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于某某诉某某大学学位撤销案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学生涉嫌毕业论文抄袭而被学校撤销其学位的学位撤销纠纷。关于学位撤销纠纷的问题,国外在对其这一行为进行处理时,主要以行政法中的程序正当原则为基础,同时也重视学生的长远发展和学位对学生的重要价值。在国内,我国从“田永案”至今,对于学位撤销的研究也延续了将近二十年,这些研究也有一定的成果,其确认了司法对高校撤销学位权限的审查,实现了对学生权利和利益的保护,但还有些许不足。在学位撤销的问题上,国家除《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外,还授权各高校制定了相关制度予以规范这一行为,用以保障学术严谨。目的在于通过惩治学术不道德行为来警示和提醒学生,然而因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笼统,但又涉及到学生的重大利益,高校与学生之间因此引发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学位撤销权力行使的尺度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以撤销学位这一内容为基本研究点进行案例分析。以于某某诉某某大学学位撤销案件为例,于某某诉某某大学案的基本争议点在于某某大学作出的决定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有序,本文认为要突出强调法治基本原则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学校的管理行为必须要结合法治的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突出强调了正当程序原则,并以程序违法为由判决高校处理行为违法,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公众程序权利意识的增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高校行政管理行为也起到了明确的指引作用。文章同时还对其他法治基本原则进行了概念分析和具体适用问题上的论证,旨在通过对个案的分析发现在具体案例中高校的管理行为的作出是否有瑕疵,有何瑕疵,瑕疵的原因有哪些,以此指出高校行政执法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并以此常见的问题为基点,进而提出高校如何审慎自己的教育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