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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性中同时存在着自利和利他两种倾向,单纯的自利,或单纯的利他,都不可能成为人的现实选择。如何在自利和利他的对立中寻求统一,是人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本文以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为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辩证分析方法,从价值论层面,详细阐明了自利与利他两种人性倾向存在的合理性及局限,提出了解决自利与利他矛盾对立的均衡点——互利双赢,并分析了实现互利双赢价值理念的途径。 文章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原则是经济主体遵循的首要原则,自利是人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只有从自我利益出发,才能从根本上挖掘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的发展进程。自利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但也有局限性,强调自利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必定会对社会造成许多不良后果。因而单纯的自利无益于人与社会的长远发展,自利的同时还必须利他。人是社会性动物,人最需要的还是人,利他是人生存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主体不但是自利的“经济人”,同时也是有伦理要求的社会人。利他不但是自利的手段,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人生命活动的价值追求。自利与利他是对立中统一、统一中对立的矛盾关系。在“共在”“共生”的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下,“共赢”“共享”的价值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并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效益,互利双赢成为解决自利和利他关系的最佳方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互利双赢价值理念的实现,需要“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协调。 在自利和利他的对立中寻求统一,关键在于使人们认识到自利必须在利他的前提下并通过利他方能实现,同时,利他的实现必须在自利的基础上,来构建利他的激励机制。在自利与利他的对立中寻求两者的统一,是最终超越自利和利他的对立,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