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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近几年,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发生,根本问题在于我国目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许可制度存在缺陷。本文致力于在市场经济转轨和加入WTO参与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如何发挥政府行政许可效能,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论文第一部分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概论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第二部分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及其建立的理论进行了阐述,重点论述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第三部分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的现状、存在的缺陷和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从行政伦理学关于行政责任的权力冲突、角色冲突、利益冲突的角度对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第四部分考察了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就其共同点和对我国实行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的借鉴进行了简要的阐述;最后,第五部分提出要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许可效能,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进行重建:一是建立统一的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许可证制度;二是制定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法,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三是调整国家对食品质量安全许可的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单一部门全过程监管;四是清理、制定、修订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建立并完善适应我国发展需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本文通过对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建立理论和现状的研究,揭示了我国目前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结构存在的缺陷、构成要素存在的缺陷以及许可制度运行存在的缺陷,创新点在于提出了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存在的缺陷关键在于结构缺陷,即食品生产领域存在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卫生许可重复许可、食品种植领域存在农产品许可空白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结构缺陷的具体方案,为食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