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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宗教与政治相互作用的关系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在青藏高原生活的藏族民众,因应特殊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边疆地理位置,至少在两千多年前就己开始盛行本教。随着吐蕃赞普王室权力传承及其与外界的交流,佛教逐渐进入吐蕃社会的统治上层,并在其与本教之间此消彼长的斗争中逐渐影响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经济生活。吐蕃军事奴隶制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作为统治阶层的权贵集团与被统治的广大平民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奴隶主依赖广大民众提供大量的赋税和劳役,以便在有限资源的制约条件下能够不断向外拓展获取更多的人力和物料;另一方面,广大平民耕种少量的土地,还要不断向各级统治阶层提供无偿劳动和大量的生活资料。军事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使得吐蕃赞普王室、各级权贵阶层和广大平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从部落联盟时期的平等关系向不平等关系发展,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日益尖锐。宗教的介入,旨在调解与缓和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吐蕃的政教关系是其社会结构的主要内容,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上:其一是本教确立了吐蕃赞普王室的政权合法性,而本教徒参与政治生活则逐步威胁到赞普的政治权威,于是佛教的传入成为赞普王室新的选择;其二是吐蕃赞普王室与权贵阶层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借助宗教力量进行协调和平衡,赞普与大论或其他权贵之间的交锋,最后都依靠宗教阶层的斡旋或介入才能平息;其三是本教和佛教对不同时期的赞普王室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松赞干布之前的赞普王室几乎完全依赖本教来获取和巩固政权,其后墀松德赞、墀德祖赞和墀祖德赞等几位赞普推崇佛教的举措,是王室政权利用宗教瓦解敌对势力的手段和策略。吐蕃佛教从传入、缓慢发展到大力推广的过程,实际上伴随着吐蕃王室政权从弱小到强大再到衰弱的变化,充分展示了宗教对政治的依赖性和能动的反作用功能。墀德祖赞时期,是吐蕃赞普王室有意识提倡和利用佛教的开始,自此以后,佛教对吐蕃王朝的政治及社会的影响逐渐深入。但即使是在佛教最为鼎盛的热巴坚赞普时期,佛教仅是官僚阶层主导的信仰形态,没有成为民众的日常信仰。吐蕃政权瓦解之后,佛教开始走下层路线,日常民众参与佛教实践,逐渐在藏族民众心中扎根。吐蕃时期的佛教性质可以归结为赞普王室倡导的官办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