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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人口大国,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可以说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出现为人类生命健康带来了许多福祉,但是,凡事有利亦有弊,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社会问题,例如起初,由于器官获得的手段和方法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加以约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系列法律和伦理层面上的问题,甚至引发犯罪,在此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八)》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制,因此,目前我国对人体器官移植刑法保护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将涉及此类的犯罪行为参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进行处理。由于人体器官移植危害行为仍然络绎不绝的出现在社会上,甚至有的犯罪分子利用青少年的无知将“魔爪”伸向了他们,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的合法人身权益,因此本文试从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有关问题出发,从概念、特征、危害性等入手,以希提高对此类犯罪的重视度,以及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刑法规制方面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首先是从医学和法律两个方面对人体器官的含义进行了界定,通过对比可以准确区分何谓法律意义上的人体器官。其次是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产生的原因、概念以及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述,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有个初步的了解。最后,分析了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特征和客观行为方式。为下文笔者进一步研究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是以《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规定的解析为主题,先从增设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罪名的必要性分析和介绍涉及人体器官移植案例入手,揭示了人体器官移植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然后结合对《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我国的立法状况的介绍,得出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进行刑法规制势在必行的结论。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在适用相关罪名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包括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中需要注意“组织”的含义、组织对象的数量等问题以及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既、未遂的认定等等。第三部分旨在对涉及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刑法完善提出建议。通过介绍韩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境外器官移植法中值得借鉴的规定,为笔者提出人体器官移植相关制度的完善建议给予了启示,例如:完善脑死亡者的器官捐献制度,建立配套的激励制度和增设走私人体器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