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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年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的提出了要建立统一而有序的信息交流和交换平台,拓宽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渠道等多项举措,并在我国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税收治理格局,至此,税收共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初步形成。目前,我国虽然已探索出青岛样本,也有一些国外先进经验可供借鉴,却少有对县级税收共治建设系统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索,而县级层级与省市级并不一样,不能直接套用现有理论及实践经验。因此,本文拟以县级税收系统为分析单位,对税收共治建设开展理论分析,再以P县为例检验此理论分析,以期丰富税收共治理论,并提供探索性的经验。
研究的重点在于深入分析县级税收共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我国税收共治建设的发展历程,通过税收共治理论构建出相应的县级税收共治理论模式,再使用案例调查方法描述P县的情况,分析其不足和内在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P县税收共治建设中的问题来源于五个方面:一是税收共治配套制度缺失,难以有效统筹治税力量;二是落后的税收征管措施与税收共治的要求相去甚远;三是政府信息系统尚未有效打破信息平台壁垒,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四是税收共治的社会协同机制尚未形成;五是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税收共治的自觉性有待培养。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应当加强税收共治的理论研究,厘清影响税收共治改革的阻力来源及引爆点,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借鉴先进经验,抓住重点工作落实,采用逆向设计推进税收共治建设,同时加强引进和培养税收专业人才队伍。
研究的重点在于深入分析县级税收共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我国税收共治建设的发展历程,通过税收共治理论构建出相应的县级税收共治理论模式,再使用案例调查方法描述P县的情况,分析其不足和内在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P县税收共治建设中的问题来源于五个方面:一是税收共治配套制度缺失,难以有效统筹治税力量;二是落后的税收征管措施与税收共治的要求相去甚远;三是政府信息系统尚未有效打破信息平台壁垒,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四是税收共治的社会协同机制尚未形成;五是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税收共治的自觉性有待培养。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应当加强税收共治的理论研究,厘清影响税收共治改革的阻力来源及引爆点,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借鉴先进经验,抓住重点工作落实,采用逆向设计推进税收共治建设,同时加强引进和培养税收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