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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以及各种财产权利的总和。它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三大类。国有资产是国家权力实现的最终保障。侵犯国有资产犯罪,是指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者或管理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所享有的特定权利,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行为。侵犯国有资产犯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以及犯罪主观方面上具有区别与其它犯罪的特征。以犯罪手段为依据,侵犯国有资产犯罪可分为营利型犯罪,占有型犯罪和渎职型犯罪;以犯罪对象为依据,可分为侵犯经营性国有资产犯罪,侵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犯罪和侵犯自然资源性国有资产犯罪。侵犯国有资产犯罪冲击了社会主义社会公平、自由、秩序以及效益价值。它作为具有共同犯罪对象的一类犯罪,在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犯罪史、成长环境等方面呈现出一定规律性;侵犯国有资产犯罪的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连续性、多样性等特点;而且,侵犯国有资产犯罪的发生,还与犯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单位环境及家庭认同息息相关。要遏制国有资产犯罪的发生,首先应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包括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其次应规范刑罚制度,包括规范死刑和财产刑的适用,强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功能,把犯罪人退脏情况与量刑相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