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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否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而且也影响着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适应农业经济发展国际潮流的农村土地制度,是解决和处理我国农村现实一切政治经济问题的突破口,是改进“三农”现状的最关键环节,也是推进我国农业朝现代化农业方向发展的动力源泉。
本文以成都统筹城乡发展为背景,研究当前成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现实中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措施。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其主要内容是:
成都市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主体研究,结果发现成都市农村土地产权存在的问题: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虚化,承包地所承担的农民生活保障功能使其经营权不完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受到限制,强制征地使农民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和收益权形同虚设;其次介绍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权益最重要的两个实现途径:确权和流转;然后简要介绍了权利主体实现传统模式,并详细论述了三种创新型权利主体实现模式:土地入股模式、“大集中、整收益”模式和“两放弃、两保障”模式的具体实现形式;最后,对成都市保证农民集体土地权属主体权益提出了对策和建议:(1)尊重农民意愿,探索集体产权主体的多种实现形式,以实现土地产权的“依法、自愿、有偿”流转。(2)严格落实“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3)强调政府的服务意识,减少实现主体权益的交易成本和不必要的福利损失。(4)完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新型集体组织股权和收益分配机制。
成都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方法研究,结果分析确权颁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有真实人口与公安部门人口统计相差较大,农村土地信息不准确,台帐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较大,在承包地确权过程中虚报情况较多,难以核查准确度,相关政策不明晰导致缺乏普遍的确权,测绘和户调技术不完善,确权进度缓慢,耗费人力和物力较大等;其次介绍了成都市确权颁证的做法:(1)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真正实现“还权赋能”;(2)明确确权颁证的范围,加强宣传,解读有关确权颁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明确确权颁证的范围及做法;(3)理清土地信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通过地籍测量方式进行大比例尺实测,作为确权的基础图件;(4)入户调查,了解测绘图上各地块、房屋的实际占有者。(5)村民评议及公示;(6)相关部门确权颁证;(7)最后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制定确权规范,提高确权质量;通过确权,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土地和房屋的基础数据库;结合“二调”,降低确权成本;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确权经验,开展普遍的确权工作;完善村民议事会及村级治理机制。
成都市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方法研究,结果说明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整时工作难度大的原因;其次阐述了权属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意义;然后介绍了成都土地权属调整方法:(1)依次等量置换法(2)集中居住区土地所有权上调一级(3)集中居住区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调整或补偿(4)集中居住区土地征收:最后对农村土地权属调整提出了对策和建议:(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属调整法律体系,加强土地权属调整机制建设。(2)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中农民权益的保护,实行“一户一宅、合理补偿”政策。(3)建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中新增土地发展权的合理配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