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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移民”系指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引起的非自愿移民,即水库移民。广大水库移民舍弃世代耕耘的土地和生活的家园,搬离祖辈世居的故里,经历重建家园的再创业过程,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移民政策大致可分为三大历史时期:第一阶段的探索起步时期(1949-1957);第二阶段的渐进发展时期(1958-1977);第三阶段的开拓创新时期(1978年以后)。在前两个时期中,由于我国经济物质条件的匮乏和政治上的波动使得这两个时期的移民政策的制定和水利工程的开展更多的是关注于工程本身,而相对忽视移民的本真需求,因此,多年的水库移民工作不仅造成了移民人口的贫困程度不断加深,也使得移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不断降低,从而导致了移民群体上访和群众事件的屡屡发生。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整体提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对移民政策的制定和水利工程的建设愈发重视。以往的移民政策之所以无法体现出人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策制定者对人的本质缺乏深刻了解。“人到底是什么”、“人具有什么样的价值”,“怎样才能使人的价值得到体现”,要想回答这些问题,只有对人的价值理论有了一定理解才能做到。通过对人的价值理论进行系统考察,我们可以得知人具有创造的理性价值、自在自为的存在价值和共生共存的文化价值。在移民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只有尊重移民人口的理性价值,实行差异补偿激励与创造开发激励相结合,才‘能突出移民的主体性;只有尊重人的存在价值,实行基本需要与多样性需求相结合,才能提高移民幸福感;只有尊重移民人口的文化价值,实行对话交流与维护本土文化结合,才能增强移民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