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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三农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土地改革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指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认真对待、确保各项工作实施到位,集体产权制度要周密而慎重的发展,除此之外对于农村土地的征用,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以及如何将集体土地中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向地产交易市场等等一系列工作都要审慎的推进。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不仅要保证耕地数量不能减少,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从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土地的使用应该主张并遵循节约集约的的规定,城市和农村的建设用地应该统一纳入到一个市场体系中并遵循稳健妥善的方针去开展建设。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正经历着人口城镇化以及土地城镇化,其中土地城镇化更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机构的一项摸底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城市新区范围内每多出来1300万的人口数量就会使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人口的发展进而会增加对于土地的需求,这一需求大约是200万亩。良好的土地政策的核心是土地,尤其在当今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良好的土地政策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最根本、最基本的制度就是土地制度。而土地流转问题则是重中之重。目前土地流转已经出现一些问题、矛盾,甚至非常严重,农地被政府部门征收后,农民并不能享受到相关的权益保障,导致农民与政府、企业出现对立的现象。土地流转最根本的是保障农民的权益,因为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流转与否,价格高低,本应由农民掌握主动权,而事实情况恰恰相反,土地流转市场一直由国家主导,农民并不能准确的知道土地该以何种价格出售是合理的,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指出应将价格杠杆和土地租金等市场配置工具应用并且结合到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中,使土地的使用状况得到促进、优化。因此关于土地定价的相关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对各种传统定价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存在的缺陷以及不合理之处,其中最普遍采纳的资本化法以及征地区片法都未能将土地的或有收益考虑在内。土地在流转出让过程中,不仅仅要考虑土地被用于种植农作物所获得的收益,更要考虑土地作为其他活动载体所具有的或有价值,这种或有价值我们便视为期权价值,因此土地价值应包括确定性的种植收益产生的价值以及不确定性的或有价值两部分。对比土地及房屋的价格指数,我们发现两者的相关性极高,因此将土地看做是以房屋价格为标的资产的美式看涨期权。通过选取几组无风险利率、预期收益率和波动率的不同数据的组合,对期权价值和土地价值进行计算比较,期权价值在土地价值的构成中占据了50%以上。我们又选取了中国市场的参数进行计算,得出采用资本化法得到的价值不足土地总价值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土地定价方法将农民的权益蒸发了一半以上。文章的分析对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定价以及征地补偿等工作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