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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赚取利润,我国企业的避税倾向愈加凸显。201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强调要对重点税源和主要税种展开反避税调查。避税与反避税一直是实务界和学术界的焦点话题。此外,现有文献集中关注审计师变更对审计质量、审计独立性方面的影响,但并未涉及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对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的影响。本文拟以我国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探讨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对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的影响,并深入挖掘不同产权性质、市场化进程下对二者关系的影响。 本文以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为研究对象,搜集整理了2008年到2014年我国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了市场化进程、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与所得税避税程度间的实证研究。本文发现:(1)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与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显著负相关,表明自愿性审计师变更能显著抑制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2)非国有企业中,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与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显著负相关,且这种负相关性比国有企业中更显著;(3)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中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对所得税避税程度的抑制作用不明显;(4)市场化进程越高的地区,上市公司股东越倾向于通过自愿性变更审计师来降低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而市场化进程越低的地区,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与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负相关的结论并不显著,该结论支持了外部审计作为制度环境的互补效应的观点。 基于本文研究结论,从审计市场、上市公司以及政府监管层面提出了反避税的有效建议。第一,要提高审计师的业务素质和审计独立性,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内建立有效内部质量控制;第二,企业应当完善自愿性审计师变更的相关程序,以支持股东大会通过自愿性变更审计师来抑制管理层的自利避税行为;第三,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审计师变更的原因、内容等信息披露,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的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第四,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化改革,逐步缩小地区间市场化差异水平。本文揭示了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对客户企业所得税避税程度的作用机理,以及不同产权性质和市场化进程下公司间差异,对理解企业避税程度的影响因素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