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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矿业权价值评估也在借鉴国外矿业权评估方法与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在已走过的十几年历程中,我国矿业权评估从不规范到规范,逐步建立起完整的评估体系,并在矿业权一级、二级市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对矿业权评估三种基本途径: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的适用条件和应用范围进行分析对比后,得出以下结论:成本途径只适合于探矿权评估;市场途径评估结果虽然最接近市场价值,但由于我国矿业市场不够健全而使应用受到很大限制;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在全面考虑投资、收入和成本的基础上,又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因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矿业权评估中(包括探矿权评估和采矿权评估)最为常用的方法。
又通过比较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中: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等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得出折现现金流量法是目前诸多方法中较为科学的方法,因此它又是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中的首选方法。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矿业权评估中应用较多、理论基础较完善的首选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的原理、基本内容、参数选取、使用条件、使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等几方面进行分析,并着重对其中几个重要参数——资源储量/可采储量、销售收入、流动资金等的选取进行理论研究,并应用于矿业权评估实践中。
矿山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矿山储量规模、投资规模以及收益的大小,是决定矿山评估价值的决定因素。为规避储量风险须根据其不同矿种、不同地质勘查可靠程度进行分析,对储量进行必要的可信度系数分析调整。
在评估中资源储量选取时:在矿业权一级市场,资源储量取值要根据有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出具的矿山资源储量核查报告,且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作为取值依据;在矿业权二级市场,资源储量取值,不仅要具有勘查资质的地勘查单位出具的矿山资源储量核查报告,而且还需要评估人员对资源储量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测定评估基准日矿产品价格之下获利临界品位、最低工业品位,确定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最佳经济效益的资源储量,来选取资源储量参数。
矿产品价格参数的确定是影响评估价值的关键因素。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评估方法中价格参数的取值都是以价格的“静态”假设为前提,以过去的价格代替未来的价格,因此具有很大局限性和风险性,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评估结果的可信度。本文指出了运用价格预测方法对价格参数选取的必要性。理论上我国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趋势外推预测法、季节变动预测法等对矿产品价格进行定量分析预测,但是各种预测模型的建立是以矿业市场价格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因此在矿业市场价格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价格预测模型,使价格参数取值更合理有效,是矿业权评估工作的重要方面。
流动资金的取值直接涉及生产期第一年的现金流出,而且影响到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的大小,选择合适的流动资金规模,也是评估中比较重要的一步。选取时在规定取值范围内,在充分掌握矿山相关地质条件、采选冶技术、开采、销售等基本情况后,学会研究矿山有关的财务资料,从财务资料中分析企业的运营及资金周转情况,并以此为选取流动资金参数依据。
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评估方法,在近几年的评估实践中虽然得到了不断修改和完善,并且在广泛应用,但是在一些参数的规定以及财务模型的建立上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矿山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这三部分构成建设项目总投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因此绝大部分矿山投资者离不开银行长期贷款,而由此产生的建设期贷款利息对企业来讲也是一项很大的支出。有贷款就要在矿山投入生产后,从未来收益中不断偿还。而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方法运用中,人为规定:“矿业权评估中不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统一按自有资金处理,不考虑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剔除基建期贷款利息”。这明显不符合矿山投资的实际情况,据此计算的矿业权评估价值也很难真实反映投资和矿业权实际价值。
本文将从目前折现现金流量法财务模型入手,将现金流出量中“固定资产投资”分解为“自有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和“银行贷款固定资产投资”两项,从而将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区分开来,以便于利息的计算和贷款的归还。当建设期结束,进入生产期后,在逐年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还要归还每年贷款利息,进入生产期的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一样,都是企业为筹措生产资金而要付出的现金,因而两项利息不仅都构成了总成本费用,而且也都是现金流出,因此也应包含在经营成本中核算。
本文将把这些影响因素加入到目前折现现金流量法财务模型中,使模型更加完善、合理、接近实际,并将其运用到具体的评估案例中,将新的评估结果与原有评估结果进行对照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采用新的财务模型得出的矿业权评估结论更加符合矿山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