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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干部人事制度在改革中稳步推进,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作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通过领导和组织任命,体现了“党管干部”的优点,但其在择人标准、程序和科学性上,存在着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地方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封官许愿、拉帮结派、任人唯亲的现象比较严重,并存在着跑官要官的现象。伴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需求,促使我们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核心问题的再思考,如何把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当中,选好、用好干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成为当今干部任用、选拔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
随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出台,公务员竞争上岗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特质,很高的热度,在全国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实践。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在于“选贤任能”,竞争上岗是一项带有改革性质的新生事物,是对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扬弃”。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是以组织考察,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并由党组织决定任免的委任制为主要特征。这种方式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合理方面,今后仍需继续坚持,不合理的方面,诸如存在着选人视野狭窄、论资排辈、排斥竞争、群众参与度不够、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等的局限,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正是既坚持和继承了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党管干部”基本原则,又为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一种新的选人、用人方式,竞争上岗是从机制上解决吏治腐败,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一种有效措施。它拓宽了选人用人的渠道,变“相马”为“赛马”,打破了干部任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得领导职务人选和选择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树立了“以公论识人才、靠能力定取舍、重实绩选干部”的用人导向。
目前公务员竞争上岗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各实施单位所制定的具体方案不同,其实施以后组织成员的反应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如何在具体操作中体现出竞争上岗应有的科学、民主和公正性,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总结;如何把对竞岗者的实绩和能力的组织考察、群众测评与竞争上岗考试等其它环节紧密结合起来,达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考试的统一,使得竞争上岗工作既能体现“以实绩选拔干部”,又能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有贤能者”上,实现“能”和“分”的统一,以此来解决竞争上岗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激励作用,对于营造干部队伍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提高组织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深远意义。
本论文以笔者所亲身经历的2006年J市公安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个案为例,探析了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制度设计和基本流程,以及这项工作对组织的深远影响。J市公安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具有以下积极意义:首先,从制度上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模式,打破了多年来干部提拔中由少数人决定的“暗箱操作”,干部晋升过程公开化;其次通过疏通干部出口,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建立了长效的干部激励机制和新陈代谢机制,提高了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干部年轻化程度提高。但也暴露了其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没有把对竞争者的工作实绩和能力的组织考察、群众测评与竞争上岗考试有机结合起来,过度依赖于考试和面试的量化成绩,挫伤了一部分工作业务骨干的积极性;采取了过关淘汰制形式,未能体现竞争者的综合素质,容易造成平庸者过关;对提前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员缺乏制度化、人性化的安排等。论文在最后提出了优化干部竞争上岗的五点设想:以公正原则确保竞争上岗的激励作用;以实绩优先落实“在实践中培养和选拔干部”;以竞争上岗各个环节加权成绩确定获胜者;优化干部竞争上岗面试;竞争上岗相关的公务员制度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