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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是目前全社会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原因在于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本文正是基于这种现状,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首先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历程入手,找到目前改革的弊端,之后从行政法的理论角度来分析在医疗卫生领域政府应当承担哪些职能,作为政府应该如何履行这些职能等问题,最后提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法律保障的问题,从而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一番比较深入的探讨。全文共分为导言、正文及结语三个部分。导言部分首先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现状入手,指出医疗卫生问题是关切国家利益和每一位公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因此,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目前我国整个社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但是大多数公民的不满意,以及一份研究报告所指出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成功,并不能作为判断这场改革的最终依据。因此,笔者进行了一些考察,从而发现政府职能的履行对这场改革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正文又分为五个部分:(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的历史回顾。通过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回顾,笔者认为,这场改革是以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调整为中心的。通过改革,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重大的发展,但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二)从“服务行政”的视角看政府的卫生职能。在这一部分,通过对“服务行政”的理论分析,笔者把医疗体制改革与“服务行政”联系起来,进而认为,经济社会的变迁以及对医疗体制的影响,并不能够改变或者削弱政府对于公民的“生存照顾义务”,针对中国目前面临的医疗体制改革的问题,从“服务行政”的视角来看,是在一种经济社会疾速变革时期对于公民“生存照顾”的一种制度化的变革和保障。(三)医疗卫生体制中的政府职能分析。在这一部分,笔者借助于经济学和公共卫生学的有关知识,逐步建构出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职能。(四)政府卫生职能的履行。在这一部分,笔者从主体角度来探讨政府如何来履行这种公共职能,从组织法的角度来分析目前的弊端,并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弊端的若干解决途径。(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后必将落实到法律保障上来。在这一部分,首先讨论了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政策因素,指出其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最后,将落脚点放在制定一部统一的、综合性的《卫生法》,需要规定各级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内的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