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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这就使得村庄内部要根据家庭人口的变动,而经常进行土地调整。由于土地频繁调整会影响到经济效率和社会稳定,中央政府在2002年颁布了《土地承包法》,规定在1998年后农民的土地产权必须保持至少30年不变。虽然在这之后中国农村土地调整现象总体有所减少,但是一些村庄为了适应村里人口的变动,仍然进行土地行政性调整。
基于2008年在全国6个省119个村庄调查搜集的数据,本文旨在展示出各地在二轮承包之后土地行政性调整的典型事实。通过分析2257户农户对于中央保持农地产权长期稳定的态度,试图作出相关理性解释,即为什么有些农户支持中央稳定农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而有些农户却表示反对。该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目前中国农地承包制度所面临的平等和效率的两难。此外,本文也将阐述这样一个事实,即土地频繁调整或是不调整,都会导致村里农户间土地纠纷的发生。
所以本文认为,要有效解决中国农地承包制度所面对的两难,要提供一个避免土地调整的治本之道,就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通过这一改革,实现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向城市的永久迁移,从而将他们目前占有的土地释放出来,分配给那些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缓解土地调整的压力,有效配置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