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与内容是否合法进行论证的一种行政内部程序与制度。该制度的目标是通过以行政机关自身为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进而通过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最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的提高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当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建设仍然十分薄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彰显了国家层面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这一问题的重视,以及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的重要地位。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一环,其功能的有效发挥、结构的准确剖析以及现实建构路径的选择无疑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议题。有鉴于此,本文从制度构建的角度对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笔者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意义进行了界定。其次,通过梳理我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的理论基础,阐释了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研究的理论依据与核心思路。再次,通过梳理我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的相关立法实践,总结得出我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审查立法建设的专门化、审查主体模式的科学化、审查标准划分的明晰化、审查程序设计的实质化和审查结果输出的规范化五个角度,探析了构建我国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可行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