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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要X就X”是现代汉语口语表达中经常使用,而且又较为典型的一种框式表达的结构,如“要走就走”“要杀就杀”等。本文由语言的形式和意义相结合出发,试从三个平面和认知等的相关角度对这一构式进行了探考及分析,文章主要是由绪论、论文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确定了论文的研究对象、简要介绍了该构式及与该构式有关的研究情况和综述,阐述了本文探讨的目的和意旨,并且对本文研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相关语言学理论和语料来源等进行了简单的说明。第二部分即是论文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在对“要X就X”结构的形式特征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对其语义、语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与分析。首先对此构式进行相关界定,然后对这一框式结构的组成成分进行拆分,即由不可变成分“要”“就”以及可变成分“X”组成,具有较为强烈的结构上的整体性和主体的主观性。其次,对“要X就X”结构内部的构成成分进行详细分析,对常量“要”和“就”以及变量“X”进行考察,重点研究进入此格式的变量“X”成分。进而分析此构式的语义关系及其整体的构式义,往往体现的是说话者或是动作发出者的个人的主观意愿及其主观意愿的实现,应该是与构成该构式中的“要”与“就”两个要素的语义有些关联。作为一种框式结构的“要X就X”具有较高的语用价值,其主观性评述很强烈,表达了说话者随便、任意、无所谓,以及勉强或容忍、摇摆性等的态度。在具体的语篇运用中可以凸显句子的焦点,并且以其简单的语言形式表达了相对复杂的语义和丰富的情感。此外,连用此构式的时候,其语义更为强烈,使语义的表达更加丰满,还可以使得句子的表达更加具有节奏感。在认知的视角下,本文选择了语言的主观性以及其凸显性原则来进行认知解释和分析。最后,简单介绍了“要X就X”构式的一些变体形式,如“要X就XP”“要XP就X”等。结束语属于第三个分支,这一部分主要对文章做了一个总结,然后指出本论文研究的欠缺之处与尚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