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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水价是以水资源社会循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为基础确定的,由三部分构成,即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在水价的三个组成部分中,工程水价是水处理的边际成本,表现为供水生产成本和产权收益,容易测算并为人们接受。环境水价是获得排污的环境容量必须支付的环境代价,可以通过治污的机会成本计算,即污水处理设施的生产成本和产权收益。资源水价受到需水量、供水量、用水效益和缺水损失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变动。对资源水价的测算,涉及到通常没有价格、或其价格与市场结清的价格没有明显关系的货物的经济价值进行估计,如地下水超采对环境的影响,生态用水减少对生态的影响等等,测算比较困难。各地资源水价收取基本上都是象征性的,没有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和其真正的价值。本文以乌鲁木齐市工农业、生活用水对生态环境用水的挤占所造成水生态服务价值损失来计算资源水价,为资源水价的计算提出了新的途径和方法,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水价改革方向。初步计算结果:2004年乌鲁木齐水资源总量为10.59亿m3,社会经济用水8.17亿m3,生态环境用水5.01亿m3,缺水量2.59亿m3。乌鲁木齐市最小水生态服务价值为120.123亿元,挤占所造成的损失为62.1亿元。按居民生活用水比例分摊,乌鲁木齐市居民生活用水的资源水价为7.60元,加上乌鲁木齐市供水生产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2.20元,乌鲁木齐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应为9.80元/m3。对乌鲁木齐市居民水价承受力分析,以水费支出指数3%测算的可承受水价为10.40元/m3,水价在乌鲁木齐市居民水价可承受的范围内。乌鲁木齐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2.10元/m3,水费支出水平非常低,考虑到今后水资源的稀缺性将日益体现,水价的增长是必然趋势。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乌鲁木齐市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将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和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也是是维护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