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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后,房地产飞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柱产业,不仅能够直接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其与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紧密,能够通过带动其他产业间接推动经济增长,其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宏观经济周期稳定。另一方面,中国特有政治制度下形成地方经济分权和中央政治集权,使地方主政官员具有足够的行政权力去调配辖区资源、制定相关政策和担保贷款,以此来吸引投资推动经济发展,而中央拥有最终人事任命权,根据一系列相关指标对官员进行考核,这样一来形成中国特有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作为其长期不懈发展经济的重要内生激励,帮助我国在改革开发以来保持高速经济增长近四十年。将这两大对经济增长重要影响的微观经济增长渠道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收集全国277个城市2003年至2014年市长市委书记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经济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同时我们充分考虑内生性问题,选取外生变量作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包括官员来源(是否平级调任)和官员任职年龄。根据回归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得出结论如下:
(1)平级调任的市长或市委书记,政绩压力更强,会显著推升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2)任职时年龄越大的市长或市委书记,越会推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
(3)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即实体经济发展。
(4)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具有叠加效果,都是平级调任的官员,任职时年龄越大,越会推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5)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起虽对能够快速产生GDP的第二产业具有促进作用,但不利于辖区实体经济发展,特别不利于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实体经济产业发展策略,具有短视行为属性。即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促进第二产业经济增长,削弱第三产业经济增长。
本文创新之处有以下几点:一是研究方法创新。同之前王贤彬等(2008)、王贤彬等(2011)等文章相比,本文将样本从省级面板数据扩展是城市面板数据,而且充分考虑了内生性问题,如通过是否平级调任作为衡量官员政绩激励强弱的虚拟变量,由于城市当年经济发展无法影响官员过去的工作经历,因此不具有明显的内生性问题。二是研究思路创新。之前的文章大都只讨论了官员政绩激励和经济增长渠道之前关系,未能进一步研究政绩激励是否会通过相关经济增长渠道对辖区实体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张莉等,2011;蒲丹琳和王善平,2014;谭之博和周黎安,2015)。而本文不仅讨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还进一步讨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是否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当地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我们还分析了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会对辖区实体经济产业发展造成什么影响。
本文收集全国277个城市2003年至2014年市长市委书记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经济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同时我们充分考虑内生性问题,选取外生变量作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包括官员来源(是否平级调任)和官员任职年龄。根据回归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得出结论如下:
(1)平级调任的市长或市委书记,政绩压力更强,会显著推升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2)任职时年龄越大的市长或市委书记,越会推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
(3)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即实体经济发展。
(4)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具有叠加效果,都是平级调任的官员,任职时年龄越大,越会推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5)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起虽对能够快速产生GDP的第二产业具有促进作用,但不利于辖区实体经济发展,特别不利于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实体经济产业发展策略,具有短视行为属性。即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促进第二产业经济增长,削弱第三产业经济增长。
本文创新之处有以下几点:一是研究方法创新。同之前王贤彬等(2008)、王贤彬等(2011)等文章相比,本文将样本从省级面板数据扩展是城市面板数据,而且充分考虑了内生性问题,如通过是否平级调任作为衡量官员政绩激励强弱的虚拟变量,由于城市当年经济发展无法影响官员过去的工作经历,因此不具有明显的内生性问题。二是研究思路创新。之前的文章大都只讨论了官员政绩激励和经济增长渠道之前关系,未能进一步研究政绩激励是否会通过相关经济增长渠道对辖区实体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张莉等,2011;蒲丹琳和王善平,2014;谭之博和周黎安,2015)。而本文不仅讨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还进一步讨论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是否会通过房地产开发投资当地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我们还分析了地方主政官员政绩激励行为会对辖区实体经济产业发展造成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