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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主旨是通过公立学校选择的价值承诺和制度安排去实现更有效的教育平等。该主旨可以被分解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教育平等的观念和实践的现实状况。这就涉及如何理解当前的教育平等状况,为什么当前的状况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以及衡量满意或不满意的标准是什么。第二层次,更有效的教育平等是什么,如何才能实现更有效的教育平等。理论上讲,更有效的教育平等应该是必要的且可行的,实现更有效的教育平等的途径必须可以接受的,而且要符合大多数人的教育愿望和需求。由于公立学校在教育平等中的独特作用,我们有必要对第一个层次做进一步的划分,历史和比较地分析公立学校与教育平等的关系及其演变,便于更为深入地探讨教育平等的历程和现实。我们还需要对第二个层次做进一步的划分,深入地了解公立学校与学校选择之关系的理论和实践,便于提出一套公立学校选择的有效政策和制度。 本研究的主体包括四个部分,围绕教育平等、学校选择与公立学校三者间的关系展开,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第一部分探讨了公立学校与教育平等之关系的历史演变。旨在说明:公立学校与教育平等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公立学校的社会背景和制度特征,都会影响它的教育平等化功能。总体上看,公立学校的教育平等化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教育平等也不是固定的状态,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总体上处于向着更高程度迈进的过程中。 第二部分批判性地反思了当前的教育平等理论,揭示了它的理论缺陷和实践困境。在此基础上,运用相关的理论工具,进而提出了一种教育平等的新观念,并就公立学校如何增进教育平等提出了新的政策设想。这部分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石。 第三部分是介于理论建构和制度建设的中间环节,主要探讨了公立学校与学校选择之间的关系,全面地分析了学校选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类型,并对学校选择的主要类型做了初步的比较和评价。 第四部分将研究聚焦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和教育变革的背景之下。该部分追溯了中国背景下的教育平等与学校选择的演进,正式提出了“有选择教育平等”,并将之视为教育平等与学校选择之关系的发展方向。该部分重点探讨了有选择的教育平等的价值承诺和制度设计,并深入地论述了学校选择之于教育平等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