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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城乡二元结构模式的逐步松动,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的流动人口,对促进流入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不同地区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都有着极其重大的作用。作为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的1亿多流动人口,是一个蕴含巨大经济能量的社会群体,是促进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性剂。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整体素质能否得到全面提高,思想观念能否得到健康引导,对在改革和转型的攻坚阶段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只有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我国政府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管理缺位、不到位问题;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大量存在,流动人口正由社会转型以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向新时期必须应对的重大社会问题转化。
本文克服了当今流动人口研究中研究视野、研究对象和研究效用上的局限,用全景的视角和历史的眼光全面分析了流动人口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特征,客观分析了流动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并以常州市为例分析强调了对流入地城市发展的贡献。关注当前流动人口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弱势地位,以此为切入点,查找造成弱势地位的根源,着重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大层面作深层次的分析研究,明确指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管理方面的缺损是造成当前流动人口弱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指出要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公共管理的研究范畴,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的理论和观点,诠释了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实施主体的共治性和管理本质的服务性这三大内涵特征,并在总结拉美国家流动人口管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富有创造性地提出在我国不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切合国情,发挥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行政推动、利益协调、向下分权和管理社会等六个方面的应有作用。为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新特征和城市化迅猛发展的新趋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最终确立了人口流动的经济目标即流动人口合理流动与城市化有序推进和人口流动的社会目标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和谐共处这两大目标,提出政府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五个结合”: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结合;制度建设与政策完善相结合;流出地管理服务和流入地管理服务相结合;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相结合,并且对“五个结合”从十个方面逐条提出了适应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对策和措施,为政府制定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