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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从此之后,农地流转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重点强调了深化改革,而农村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农地流转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环节。依法进行的农地流转能让农业持续发展,并更具现代化和规模化。然而在当前的农地流转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后农地用途发生改变、流转积极性不高。这些问题成为了阻碍农地流转的重要因素。要想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农地流转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直接面对农民的基层政府,它的职能履行直接影响着农地流转工作的推进。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当好组织管理者,又要当好服务者。但在实际流转过程中,一些基层政府并没有履行好其职能,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清,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这种越位和错位的行为。因此,在开展流转工作中,要想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就必须理清和规范好政府的职能。 基于此,本文以安义县的调研情况为基础,采用文献分析、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论文的创作,对安义县农地流转工作中基层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基层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希望这能对我国农地流转工作的有效推进起到一点启示作用。本文首先阐述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和述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其次,介绍了土地流转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再次,阐述了我国政府职能和农地流转中各级政府的职能,并把农地流转中基层政府职能限定在引导和调控,提供公共服务和监管这三个方面;第四,通过分析安义县农地流转现状和安义县政府推出的促进农地流转的一系列措施,指出基层政府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着的以行政命令强制流转的“越位”、因政出多头,多头执法导致的“错位”和调控、服务和监管机制缺失的“缺位”等问题。再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条块关系管理问题作为理论基础分析基层政府履职不当的成因,并从现实层面剖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内外部原因,如:法律法规不完善、基层干部服务意识薄弱、巨大的利益驱动、流转机制发挥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和农民知识的局限性等。最后探索农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政府应该怎样正确界定自身位置,履行好自身职能,提出使安义县农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的对策,即坚持农地流转的三个主要原则、确保农户的主体地位、注意引导和调控、提高农村服务水平和加强对农地流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