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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3-2010年沪市全部挂牌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0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发布财务报告补充或更正临时性公告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样本选择时首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查到所有上市的A股,剔除了已经退市、长期停牌期间发布补充更正公告或进入三板市场交易的公司,剔除了金融行业类公司(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年报项目与其他类型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区别,财务指标间的可比性较低)和数据不可获取的公司。当各个数据库所得样本指标存在差异时,为了样本数据的准确性,将其剔除。本文以未曾发布财务重述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为对照样本,进行对比研究。文中有关治理情况和财务情况的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和色诺芬数据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财务重述、股份解禁及二级市场交易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为保证所收集研究数据的准确性,查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来选择样本。重述样本的识别和选择主要是通过手工查阅万得(Wind)资讯数据库,具体筛选时按照各个自变量选项逐一进行排除,逐步剔除不合适的样本点。 首先简单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构建logistic模型来检验实质控股股东自利动机与财务重述的关系。从2003年到2010,逐年分析企业Loss、Circulate、Refund这三个虚拟变量对企业财务重述的影响,研究大体上以2007年划分,其中2008年是重点研究的一年。研究发现2008年的Loss、Circulate两个指标对财务重述的发生存在正向显著性影响,验证了假设条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对新会计准则适应的过程。此外,对模型进行了时滞性和内生性影响的检验,并考虑反向影响过程。其中时滞年限分别取1、2,来检验滞后性的影响。研究发现正向过程2007年对2009年有显著性影响,反向过程2005年对2006年、2008年对2009年有显著影响。本文提示市场的监管者要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监管以避免企业中实质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因为私利可能发生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侵害,逐步完善企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