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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变我国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率,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决策。家庭农场是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浙江省是全国农业农村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其家庭农场规模增长较快,具有代表性。家庭农场数量快速增长固然有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家庭农场的发展质量显得更加重要。经营效率是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土地规模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土地是所有生产要素发挥生产作用的基础,土地规模不足会使家庭农场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土地规模的过度扩大也会导致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下降,同时,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对土地规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通过对浙江省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经营效率进行评价及土地规模视角的影响因素考察,可以为我国家庭农场主的经营决策以及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相关依据和参考。
文章在借鉴家庭农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和土地规模的概念,然后对全国以及浙江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梳理,接着利用浙江省300个家庭农场的调研数据,采用三阶段DEA方法和Tobit回归分析方法,对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三种类型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以及从土地规模视角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依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的研究发现有:
(1)浙江省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较低的主要约束在于规模效率低,蔬菜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低的主要约束在于纯技术效率低,水果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高主要得益于规模效率高。
(2)土地规模是影响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重要因素。土地规模对粮食类家庭农场、蔬菜类家庭农场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均具有显著的“倒U型”影响效应,即随着土地规模的增大,粮食类家庭农场、蔬菜类家庭农场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
(3)从经营效率角度出发,现阶段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8.97公顷,蔬菜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1.21公顷,水果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1.76公顷。
(4)对策建议: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家庭农场中处于适度规模以下的家庭农场应通过土地流转适度扩大当前土地经营规模,降低土地碎片化程度,提高农场机械化生产水平,处于适度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应适度减小土地流转规模,控制其土地经营规模在适度范围内并提高其生产经营的技术化水平,水果类家庭农场应提高生产经营中的现代化科技应用水平;根据不同农作物品种合理确定土地适度规模标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推进整畈连片化流转;拓宽家庭农场信贷抵押物范围,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家庭农场主专业化培训水平,建立农技专家对口帮扶制度,引导乡贤、大学生等返乡参与家庭农场创建。
文章在借鉴家庭农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和土地规模的概念,然后对全国以及浙江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梳理,接着利用浙江省300个家庭农场的调研数据,采用三阶段DEA方法和Tobit回归分析方法,对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三种类型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以及从土地规模视角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依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的研究发现有:
(1)浙江省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较低的主要约束在于规模效率低,蔬菜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低的主要约束在于纯技术效率低,水果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高主要得益于规模效率高。
(2)土地规模是影响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重要因素。土地规模对粮食类家庭农场、蔬菜类家庭农场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均具有显著的“倒U型”影响效应,即随着土地规模的增大,粮食类家庭农场、蔬菜类家庭农场和水果类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特点。
(3)从经营效率角度出发,现阶段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8.97公顷,蔬菜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1.21公顷,水果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适度规模为1.76公顷。
(4)对策建议:粮食类、蔬菜类和水果类家庭农场中处于适度规模以下的家庭农场应通过土地流转适度扩大当前土地经营规模,降低土地碎片化程度,提高农场机械化生产水平,处于适度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应适度减小土地流转规模,控制其土地经营规模在适度范围内并提高其生产经营的技术化水平,水果类家庭农场应提高生产经营中的现代化科技应用水平;根据不同农作物品种合理确定土地适度规模标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推进整畈连片化流转;拓宽家庭农场信贷抵押物范围,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家庭农场主专业化培训水平,建立农技专家对口帮扶制度,引导乡贤、大学生等返乡参与家庭农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