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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农业产业化扶贫已经成为我国实现扶贫减贫目的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也将其作为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然而,农业产业化扶贫需要包括村干部、专业合作社的村级组织推动产业化在贫困地区实施。目前,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带动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力量尤为不足,如何发挥村级组织在产业化扶贫中的作用还需要进行理论上的研究。目前的学者们也注意到了村干部、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在帮助农户收入增加方面的作用,然而,对在产业化扶贫背景下村级组织对农户收入意识、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影响的研究较少。本文试图从这三个角度分析村级组织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本文以贫困地区农户为研究对象,使用在S省Z县贫困地区的访谈调查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运用理论分析、质性分析和模型分析研究了农户收入意识、收入水平、收入结构的影响因素。首先,依据已有学者研究成果,使用理论分析方法,构建了农户收入意识、收入水平、收入结构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其次,使用在样本村、样本合作社、典型农户中的访谈资料,采用质性分析方法分析了农户收入意识、收入水平、收入结构的影响因素,细化了依据已有文献总结出的理论框架;再次,使用二元logistic和多元logistic模型等统计方法,对收入意识、收入水平、收入结构的理论模型用调查数据进行了验证。最后,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改善贫困地区农户收入意识、提高收入水平、和促进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针对性建议。研究发现:在收入意识方面,农户自身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等对收入意识影响比较明显。而村干部、合作社等组织的带动作用也会改变农户保守的收入意识;在收入水平方面,除了生计资本的影响外,农户加入合作社、参与企业的经营链条中,会通过提高其农产品的价格、降低成本等来提高收入水平;在收入结构方面,参与合作社和企业会增加农户的经营收入,它们提供给农户的就业机会也会增加工资性收入,合作社、企业分发的股息红利也会增加其财产性收入,村基层组织为村民提供补助也会增加转移性收入。研究结论有可能会对山西省产业化扶贫中村级组织影响和带动农民实现收入增长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