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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地征收制度引发了政府与失地农民、失地农民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政府等一系列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对此,本文采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征地过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整体,对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系统研究。首先,介绍整篇论文的核心理论,即利益相关者理论,从而揭示出该理论对我国农地征收制度的启示意义;其次,结合农地征收的特点和淄博市的实证数据,界定出农地征收中的利益相关者,并从主动性、权力性、合理性三个维度对他们进行综合分类,分为核心强势利益相关者、核心弱势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再次,结合淄博市征地特点,采用类内分析和类间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三类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其中重点分析核心强势利益相关者和核心弱势利益相关者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最后,从征地制度、农地产权矛盾等内在方面和参与机制、农民自身原因、监督机制等外在方面分析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深层原因,并从完善农地产权权能构成、确定并培育微观产权主体等方面提出改革农地产权制度的建议;从征地范围界定、改革征地补偿方式、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及听证、公告制度、征地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制订独立《土地征收法》所应突出的主要方面;并提出建立利益相关者联合监督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