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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实证会计领域存在两种竞争性假说:“功能锁定假说”(Functional Fixation Hypothesis,FFH)与“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前者指投资者在接收会计信息时,不去理解信息产生的过程,而造成有偏的判断。后者则认为投资者有能力对会计信息进行整理和辨别,一切公开信息都已反映在股票价格之中。
我国证券市场是否存在“功能锁定”现象,赵宇龙,王志台(1999)对此做了检验。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资产定价只是机械地对利润表中的名义会计盈余数据做出反应,不能识别和区分公司财务报表中各项目对资产定价的不同含义,即市场不能区分会计盈余中不同成分的经济意义,结论支持了“FFH”。
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这种“功能锁定”现象确实存在或仅是一种表象、在哪些年限存在、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如何解释,是本文研究的命题。
本文选取1999-2004年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制造类,共451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01年配股政策的变化为契机,运用理论分析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分两步对命题进行研究:1、上市公司为取得配股权存在盈余操纵行为及2001年配股政策变革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影响;2、加入配股权变量后,市场对利润中持续性不同部分的定价是否仍表现为“功能锁定”现象。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1、为取得配股权,上市公司存在盈余操纵行为,但2001年后操纵的幅度降低;2、1997年、1998年我国证券市场不存在“功能锁定”现象,提供了与赵宇龙(1999)不一致的结论。1999年、2000年、2001年三年市场对营业利润(OI)和非经常性损益(BI)均有显著的正向定价,且对BI的定价高于OI。但2001年配股政策的变革,使非经常性损益在取得配股权过程中起的作用大大降低。市场对营业利润依然有着显著的正向定价,但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价为负,或不显著,即2001年后“功能锁定”现象消失。3、同时考虑配股权契约与盈利持续性,可以解释1999-2001年的“功能锁定”现象。
综合以上几个结论,在公司行为与市场反应的过程中,配股权契约起着约束和主导的作用。利用配股权契约可以同时解释2001年前呈现的“功能锁定”现象与2001年后该现象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