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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关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界已经作了许多重要的研究,形成了一大批重要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力求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进一步的分析、阐述和说明。本文的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了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作了综述,对相关概念的涵义作了阐释,并说明了主要的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和经验借鉴。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多样性的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主要理论根据;苏联的“新经济政策”、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以及苏东巨变后实行私有化的教训,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重要经验借鉴。第二章,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历史前提。其中,阐述了新民主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过渡的必然性,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及其历史意义,并阐述了当时建立起来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局限性。第三章,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过程。其中,阐述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探索过程中的失误,阐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新探索,阐述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在继续探索的过程中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章,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其中,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的有关精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作了阐述和分析,并且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评析了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的一些错误观点。第五章,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重大意义。其中,阐述了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重要发展。并且从各种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各经济主体的相互关系、收入分配制度、党的领导等方面说明了进一步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