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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审美文化研究在中国美学界的持续深入,学界对古典美学史的研究也正在经历着审美文化的转向,本文以此种转向为契机,试图以选官制度与审美风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为契入点,梳理中国古代审美文化产生和演变过程中的一些异质因子。这种考察方法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中国古代审美文化的研究: 第一,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本文不同于以往或以物质文化形态为主描述审美文化的物态演变史,或以精神文化形态为主描述审美文化的思想演变史,而是从制度文化形态的演变与审美风尚变迁之间的关系入手,考察中国古代审美文化变迁的源生态。本文认为:古代官员不仅代表皇权行使地方管辖权,还承担着传播文化、顺导民俗、宣扬风化的使命。历代选官制度都十分重视人才选拔对社会价值取向的重要意义,因此,古代选官制度除了能够满足选拔管理人才的需要以外,还承担着主导社会价值取向的作用,作为社会文化系统一分子的古代审美文化的演变,就与选官制度的变化有了密切关系。其次,自汉代以来的选官制度打破了世袭制状态下的相对封闭的社会流动,它在广义上促成了一个集学者、官僚、文人为一体的士大夫阶层,他们处于官民之间,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和民间文化交流的平台。士大夫阶层也是民间文化与官方主流文化之间沟通交流的载体,他们是古代传统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审美文化发展变迁的主要载体。再次,随着考试制度的实行,注重德行合一的荐举制度逐渐为注重公平选拔的考试制度所代替,以笔试为主的考试制度在全社会重文意识的逐渐提升下使得以文取人的倾向日益明显,汉语的声韵美与形体结构之美在考试制度中得以体现,表现在艺术样式上就是文学与书法,它们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中国古代艺术门类,所以,选官制度也与古代艺术体裁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极大关系。综上而言,从选官制度与审美风尚变迁的角度研究古代审美文化的变迁史,是可行的。 第二,本文注重整体的历史把握,对本论题研究中的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如选官制度与审美风尚能否建立研究关系的问题、唐代诗赋取士与唐诗繁荣之间的关系问题、元代以曲取士的问题,以及明代以八股取士的历史评价问题等等提出新的看法,给它们合理定位。本文以为,过分要求美学学科的独立性及审美意识的独立性使得我们将更多的目光集中于审美文化自身的演变,忽略了研究中国古代审美文化应该考虑的外在因子,从制度文化形态的演变梳理审美风尚变迁的历史,将更有助于我们将目光落实到古代审美风尚及其演变的民族特色。在对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