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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中,几乎所有的经济模型都把明确的产权、完备的信息以及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作为分析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模型中,政府行为是作为一个外生性的变量来处理,或至多把它作为一个较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消费者。但是,这种理想化的研究分析模式在1932年西方爆发最为广泛、最为持久、极具破坏性的经济危机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应运而生,并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其理论主张就是政府运用经济政策积极地干预经济。 政府的职能就是根据经济运行势态的具体情况做出相机抉择的政策选择,这是政府行为的首要内容。而这种相机抉择的政策,实际上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政府基于具体的经济态势以及自身所追求的目标而提供的制度供给。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被抽象化为一个以制度为产品的“生产者”。 但是在现代经济学分析中一个暗含的假定就是它们或者视制度为一个外生变量,或者把制度抽象掉。显然,如果仅用这种方法来分析我国当前的实际经济运行过程一一即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这种抽象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制度此时是一个正在发生变迁的变量。 现实中,宏观政策环境的改革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新的主题。在这一新的主题下,我国的政府开始致力于其自身在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中的制度创新,在价格、利率、汇率等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由此可见,在我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改革的现阶段,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优化为目的政府行为革新过程更是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内容。所以,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现实中,若能给政府行为给出一个较为深刻的分析,显然对深化我国正在进行的这场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 当前我国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与制度缺陷,如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的预算约束不够强硬、决策规则及程序的缺位、绩效考评机制未真正建立起来、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够、追求自身垄断利益的动机较强等等。而且,品质化的浪潮、政策规模的扩大以及民主制度的完善已经使得针对这些不完善所进行的制度创新成为了当务之急。 要对我国现阶段政府在履行其经济管理职能时的非理性行为进行优化,就必须对症下药,针对以上各个方面的政府非理性行为进行有效的体制创新,设计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府行为的约束和管理体制来,把政府行为纳入理性化的轨道,以提高整个政府的运行效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 为证明这种体制创新的必要性,本文引入博弈论的研究方法,对政府行为进行分析。将政府在传统体制下的非理性行为模式作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的博弈规则进行分析,得出政府博弈的结果。同时,将制度创新后的政府行为模式作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博弈规则进行分析,得到制度创新后的政府博弈结果。再将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博弈结果进行比较,根据博弈规则决定博弈解的基本原理,得出政府运行体制创新对于政府行为优化的决定性意义的结论。以此证明体制创新对于我国政府提高自身的运行效率,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的重要意义。 在证明这种必要性的同时,由于政府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中的博弈规则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府行为理性、高效的最终结果,因此这些博弈规则中所代表的政府行为模式就构成了未来我国政府行为优化、体制创新的目标和方向。这也是本文重点关注的方面,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相应的政府行为优化的几个方面的建议。 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中,政府的行为模式有以下一些特点: 1、虽然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考虑到了可能的博弈的影响,但博弈策略选择的出发点是基于短期的。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收益情况,没有结合即将推出的其他政策来综合的考虑博弈的整体收益。 2、政府与相关利益群体之间没有形成合谋型的博弈,没有相互协调以达到双方收益最大的结果。也就是说,政府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过程中还存在着帕累脱改进的可能。 而政府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中的结果也是差强人意的:政府与相关博弈群体共同陷入了囚徒困境的陷阱之中,虽然最终博弈的结果是该博弈模型下的纳什均衡的必然结果,也是政府在既定条件下能得到的最理想的收益状况,但客观上政府的政策收益要小于与博弈群体合作博弈时的收益。 与之不同的是,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中,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自身行为的制度创新,改变博弈的规则,与相关博弈群体形成合谋型的博弈。这时,无论是一段时间内的政策收益的总和还是单个环节中的结果都要优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中的最终结果。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收益不再受“囚徒困境”的制约,突破了静态模型中纳什均衡的限制,达到了新的均衡状态。 博弈规则决定了博弈最终的解。正是政府在行使其经济管理职能过程中完全不同的行为模式造就了其与相关博弈群体的不同的博弈模型,也造就了最终博弈结果(政策收益的结果)的差异。因此,要想提高政府行为的效率,为我国进一步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就必须进行政府行为的制度创新,通过一系列的政府行为的制度设计来约束和规范政府在制度和政策供给过程中的行为,将政府的经济管理的实施过程纳入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合作博弈的轨道,避开政府与相关群体共同陷入“囚徒困境”的陷阱。 可见,政府行为的制度创新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了适应我国现阶段改革的客观需要,应当加快政府行为制度创新的步伐,改变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低效率模式,与市场化的微观经营机制和宏观资源配置机制相结合,推进我国的经济建设,达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 最后,本文以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规则为蓝本,对我国的政府行为的制度创新提出了若干建议,如:将博弈思想应用于决策过程中、政府行为目标长远化、政府行为风险化、政府行为公开化、政府行为监督机制完善化等等。 当前我国制度经济学的博弈研究不在少数,但大多将制度对应于博弈的解而存在,力图通过博弈过程的分析阐释现有制度的形成机理,并将博弈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应用于制度改革过程中,为我国政府进行合理的政策选择提供依据。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制度经济学的博弈分析方法,最大的区别在于研究的对象是博弈的规则而不是博弈的解,与博弈规则相对应的是政府提供制度过程中的制度,即政府进行制度选择过程中的约束制度。本文力图说明:通过有效政府行为制度的建立,就可以形成不同的博弈规则,又由博弈规则决定博弈解的原理,就可以达到政府行为结果优化的目的。 由于相关的研究比较少,角度和切入点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借鉴资料较少,全部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感受,这也是文中标注较少的主要原因。另外,为解决论述全部为理论分析,相对枯燥的问题,受指导老师的启发将政府行为中的货币政策以及我国政府在2003年非典期间的策略选择分析作为具体的实例与理论分析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论点的进一步巩固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