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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的深化,在国民整体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的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不断的扩大。进入新世纪以来,山东省在取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收入分配上的问题,尤其是山东省农民收入区域差距扩大的问题日渐突显。山东省作为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省份,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如果其省内农民收入区域差距过大,势必影响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而也会对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本文对山东省农民收入区域差距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就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为山东省协调省内区域间农民收入分配关系提供一定参考;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此研究使人们对我国东部省份内部农民收入区域差距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地发展。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为指导,结合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理论体系,以山东省四区域(鲁东、鲁中、鲁西北、鲁西南)农民收入差距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比较分析、多测量指标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2000—2012年山东省四区域间及各区域内部农民收入差距状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析。研究结果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山东省四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并已经逼近于收入差距的警戒线,差距不宜进一步拉大,应采取相应举措控制和缩小农民收入区域差距。与此同时,四区域内部各市之间农民收入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也需要予以重视和调节。通过进一步对农民收入区域差距形成原因的分析发现,山东省农民收入区域差距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其中区位条件、思想观念、产业结构、人力资本水平、具体政策制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针对山东省农民收入区域差距的状况和主要成因,本文依据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提高山东省落后地区农民收入、缩小农民收入区域差距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