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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保险业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开放中的保险业法律监管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促进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笔者在第一章引言中对保险业的开放在我国保险业乃至世界保险业中的重要性及当前我国学界对此进行的研究现状做了一个概括。
第二章对我国的保险业开放的现状做了一个概述,并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出发,分析保险业开放的几种实现途径。
第三章着力介绍并揭示了我国保险业开放的法律监管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地下保单”问题,并分析其危害及成因。
第四章从WTO的法律框架出发,探求我国入世时所作的服务减让承诺的实践状况。
第五章介绍分析了美国及欧盟的保险监管体制,并从中借鉴保险监管经验。
第六章分析我国现存的对保险业开放的法律监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据此提出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具体建议。
第七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