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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是国际上公认的、应用最广泛的、至今为止最为成功的一套非官方条例。七十多年来,国际商会以及世界各国的银行、进出口企业、运输界、保险界、法律界一直为其不断完善而共同努力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业界很多新的实务操作,高比例、高频率发生的信用证拒付现象以及UCP500自身的局限性,这些都使得UCP要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经过长达四年多的修订时间,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它的实施对信用证相关当事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运用理论与案例分析、银行实务相结合的方法对UCP600、UCP500的重要条款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重点讨论了对UCP600的几点疑问。同时从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通知行、指定银行等几个不同角色来研究UCP600实施后对银行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本文的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和选题的意义,梳理了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相关的研究文献,给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文章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创新点。
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基础。首先简单介绍了UCP600,接着重点从审单标准、议付、审单时间、不符点单据处理等几个主要条款采取案例分析法对UCP600和UCP500进行了对比分析。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主体。结合作者银行工作实务对UCP600的实践运用提出了一些疑问和思考,较为详细地分析了UCP600实施后对不同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本文最后总结了研究的内容和不足,并给出了后续可能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