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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从资金的运动过程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是由三个基本环节构成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保障金的支付以及基金管理和运营。其中,选择何种模式筹集资金是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和关键,它不仅决定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过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制的运行过程。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等、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正在逐步建立。然而,总体来看,相对于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整体进度和各项改革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而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仍相当滞后,严重制约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面,尚存在立法层次低、法律体系不完善;筹资范围过窄、刚性不足;征缴手段落后,征收成本高等诸多问题。2006年以来,中国社保基金之所以大案频发,也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问题密不可分。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改革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相关的社会保障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起点,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国际比较分析,初步得出市场经济下以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较优选择,在深入分析中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障税税制设计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采取例证法和比较分析法对采取不同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典型国家进行对比分析,并从中得出对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选择的启示。二是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着手,结合对近年出现的社会保障基金案件进行的案例分析,说明我国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三是结合我国国情,参考国际一般标准,采用比例税率和综合课征的办法,对我国的社会保障税的合理税率进行了初步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