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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普遍伦理”的问题在学术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为此,在第一部分中,文章重在回顾分析提出“普遍伦理”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研究现状。在第二部分中,力图用辩证的思维方式和实证的工作方法,将分别对“归纳意义上的”普遍伦理和“理论建构意义上的”普遍伦理的可能性进行质疑和批驳。对于前者,主要是从理论前提、探究方式、所谓的“底线伦理”以及考察伦理规则的地位和作用等入手对其可能性提出质疑和批驳;对于后者,则针对一些学者们的“全球化”的观点,“抽象的人性”的观点,“商谈”的方式,以及“儒家伦理可普遍化”的观点等进行质疑与批驳。认为在一个政治多极化,利益多样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今日世界里,欲为世界各民族制定一套适合于全人类的行为准则是不现实的,更不用说去遵守它,所以无论是“应然意义上的”普遍伦理,还是“实然意义上的”普遍伦理,都不具备理论上的可能性和现实的可行性。 文章最后一部分,提出了“全球意识伦理”可以成为我们追寻的一个可能的目标,并试图论证其存在的必要性、可能性、特征以及存在的意义。这也是本论文具有开拓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