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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10月胡适在《谈新诗——八年来一大事》中首次使用了“新诗”这一概念,从此“新诗”便正式成为现代汉语诗歌的名称。但从现有的资料中可以发现:胡适在为“新诗”命名时曾分别使用了白话诗和新诗这两个不同的名词。大体而言,1916年至1919年,胡适主要使用白话诗;1919年至1931年,白话诗与新诗交替使用;1931年以后,胡适基本上全部使用新诗。 从胡适对白话诗与新诗的使用情况来看,对其白话诗与新诗含义的理解可以从白话诗不一定是新诗,但新诗一定是白话诗切入。“新诗”一词早已存在,并非为胡适所创,胡适在最初用白话写诗时,不将其称为“新诗”主要出于某种策略上的考虑。而当“新诗”具备获得合法性的条件时,胡适才正式将其命名为“新诗”。此外,胡适在“新诗”概念中寄寓的诉求主要体现在废除文言文,建立白话文学与争夺“新诗”话语权,实现自我的新诗建构设想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