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主义的交往实践观认为,交往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交往实践包括物质交往实践和精神交往实践;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概念则强调交往的主体际向度,以生活世界为背景,注重语言交流过程,突显主体间的理解、精神沟通与视界融合。相比之下,交往实践概念内在地包含着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双重关系,因而不仅具有指向客体的工具理性向度,而且具有指向他者的主体际合法化向度。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主体异质性、主体间性、依赖中介性、合规范性。交往实践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中的主体与主体之间(个人及诸如阶级、社会集团、国家等共同体之间)为了一定的目的,通过改造相互关联的中介客体,在物质、精神上所进行的相互往来、相互约束、相互作用、彼此联系、共同发展的活动及其形成的相互关系的统一。 交往实践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交往实践确证和体现着人的社会性本质;建构人的主体性,有助于主体资质的形成;促进个体品德的形成;追求人的互识与共识。交往实践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之基。交往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产生的逻辑起点;充满交往实践的生活世界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根本来源;交往实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教育方法。由于忽略交往实践,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明显显示出弱效,其中,教育主体和教育关系方面:受教育者主体性缺失,教育关系单一化、趋于紧张;教育目标方面:片面追求社会价值,缺少人文关怀;教育内容和方法方面:脱离生活世界,重视理论灌输,缺乏交往维度。 在交往实践观的关照下,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倡导主体性原则。讲究平等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主体性原则的内容包括强化教育者的主体性和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应将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原则纳入教育内容之中。社会生活中的交往原则包括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经济生活中的诚信;文化生活中的宽容;日常生活中的友爱以及交往实践的总体原则即和谐。思想政治教育要以交往实践为重要教育方法。积极倡导参与协商法、对话法和情感体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