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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审美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许多美学理论也是建基于这种自然审美的心理体验之上的。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深远悠久的审美传统,它极大地影响着中国历代文人墨客在很长一个时期里的心理方式、审美倾向和世界观的感性表达。在中国历史上,魏晋六朝属于政治动荡不安、社会混乱的时期,然而,“国家不幸诗家幸”,这一个时期的文化艺术却是高度发达的,包括美学在内的学术思想是高度自由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后来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走向。
今天,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的逐步繁荣,生产力也发达到历史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这种既值得庆幸、某些方面却又还值得我们再度审视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人类社会也付出了前所未有、甚至未能预料之沉重代价。自然环境日趋恶化,生产与生活条件之内涵指数亦逐步下滑,对于如此社会环境下的人类思维,许多文化、文明、思想、信仰等也愈趋式微。而也正是在如此背景下,我们越来越离不开自然之美与自然之内蕴,我们的美学思想也有必要重新审视自然之于人类的意义。突破黑格尔以来美学体系艺术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弊端,引导一种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状态,或许已经成为美学发展历程中的某种必然趋势。审视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类社会之初,自然之于人类,一直是可敬、可畏与可怖的,但是,这种最原始的人对自然的依赖却坚实地为自然的审美奠定了基础。
本文即试图通过这一窗口来窥探整个中国古典美学思想的某些基本特征,并以现象学美学的部分思想为借鉴,深入研究魏晋六朝这一特定时期的自然审美思想内涵及历史意义。文章立足于魏晋六朝时期自然审美活动发生的历史时代背景,从“自然”概念入手研究魏晋六朝时期的美学意蕴,探讨“自然”的历史释义及内涵;分析影响魏晋六朝时期自然审美文化的因素,如道教、玄学、物质与精神文化等因素;借鉴前人成果,本文还分析了魏晋六朝自然审美的哲学路线,指出以感性为基础的智性直觉是其实现审美企图的方法。具体分析了《老子》与《庄子》美学思想在这个时期的注解和发挥,以及王弼、嵇康等人的自然审美思想,尤其是嵇康的美学思想,进行了探究与分析;以此为依据,借鉴现象学美学观点,对魏晋六朝自然审美思想的历史及现实意义进行深入探究,分析了自然审美的现实意义,指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其力图实现的核心目的。而这一结论,与现象学美学的追求,却是不谋而合的。在以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文章还就魏晋六朝时期自然审美文化的历史性和现实性提出了个人思考。值得指出的是,“自然”概念是《老子》哲学的基本精神,而《庄子》则继承和发展了《老子》“自然”概念所蕴含的“自由”理念,诗意地阐发了自由人格在人的理想性存在中的无上价值。而玄学特别是郭象的玄学,则用“自觉”的态度将人的现实存在,将“自然”概念所包含的“自由”、“自成”、“自生”等含义从本体论上予以论证,从而将玄学的核心精神——自由精神——推向了极致。而追求真(天人合一)、善(知行合一)、美(情理合一)的和谐境界的美学思想在嵇康那里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和发挥,并对后世的美学思想有着深远影响。就这一点而言,又是本文研究中所得出的另一个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