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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以工商业企业及个人存贷款为主要经营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信用风险评级研究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发表报告说,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导致银行破产的主要因素。可见信用风险在银行运行过重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亚洲金融危机促进2006开始实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催生的《巴塞尔尔协议Ⅲ出台之际,我们看出在全球金融市场深化的同时伴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出台新的信贷政策与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技术方法加强防御信用风险的发生。在国内亦是如此,例如中国银监会随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虽然这些都显示了我国银行业对风险管理认识的加深和防御措施的不断改进,但是由于我国信用评级起点低、起步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远远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如何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结合国际新的度量技术和度量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介绍了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风险评级的相关概念,阐述了现代信用评级度量模型并分析了其在我国的适用性。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内部评级发展和国际差距较大,所以本文主要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评价我国内部评级的衡量尺度,文中以IRB的基本要求为基准,总结了我国内部评级的演变过程及发展现状,分析了与IRB的差距以及存在差距的原因。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文章的最后对完善我国内部评级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