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民间财富的不断积累,如何让自己的财富能妥善的传承至后代是很多第一代企业家极为关切的问题。遗嘱信托制度可以有效解决遗产的分配的问题,减少遗产纠纷,合理的规划和使用遗产,规避财产管理的风险,同时还有节税的功能。遗嘱信托制度是一项极具英美法系特色的财产管理制度,遗嘱信托制度的运用在英美等国有很多的知名案例,如洛克菲勒的家族信托,戴安娜王妃为两位王子的遗嘱信托,在中国为大众广泛关注的案例有沈殿霞为女儿所立的遗嘱信托等等。在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发展缓慢,遗嘱信托制度还需要在立法和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仅就我国的法律实践的情况而言,遗嘱信托制度比较少的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得到实际的运用。遗嘱信托所涉及的不仅仅只是信托法律制度,而是横跨信托法和继承法两大法律领域的一种制度。除了最基本的定义和设立生效等基本内容外,信托财产的管理,税收问题,监察等等都是遗嘱信托制度构建中无法回避的。笔者通过对遗嘱信托的比较研究,在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力图对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遗嘱信托制度的基本概念和来源,并对我国发展和完善遗嘱信托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这一部分通过介绍遗嘱信托制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主要功能,以及从我国社会现实和民间需求的角度,阐释遗嘱信托这一舶来制度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对遗嘱信托制度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第二部分是对域外的遗嘱信托制度进行了介绍和比较。本文将以英国、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情况为例,简明的介绍遗嘱信托制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这三个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对遗嘱信托的法律规定和应用,最后对各国和我国台湾的遗嘱信托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部分介绍的是遗嘱信托相关的法律关系。首先是遗嘱信托的法律关系基本要素,包括了遗嘱信托关系的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是信托财产的概念、特点和范围的介绍。最后介绍了遗嘱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主要包括设立、变更、终止遗嘱信托的条件。第四部分主要是介绍我国遗嘱信托发展现状和现存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域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建议,如明确设立和生效的要件,完善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限制遗嘱信托的存续时间,完善对遗嘱信托的监管等。第五部分是对本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