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乡镇治理一直以来是一个理论研究迫于现实困境的实践问题,而当前在中国大地推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它的研究增添了更多的价值与现实必要性。
为了强化农村社会的管理,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乡村政权组织对农业发展与乡村治理的作用。以西周时代萌生乡里制度为发端,乡村治理的政治模式经历曲折而复杂的演化,先后出现了乡里保甲制、人民公社制、乡(镇)村制等多种乡村治理体制,其目的在于探索出一个适合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理想的乡村治理形态。
乡镇治理困境引发治道变革。处于农业税时代的当代中国,乡镇治理的矛盾和难点主要体现在财政问题上,而庞大的乡镇赤字与债务规模引发了其他诸如基层政权运转困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负担过重、政府的“信任资源”丧失等诸多负面影响,并继而促发了农业税取消的乡村政策行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并没有马上走出“治理迷途”,一些困难仍然摆在乡镇政府面前,其中最主要地表现为财政匮乏下乡镇干部的迷惘、产权模糊下的乡镇企业改制、农民负担减轻后的公共物品供给困顿等三个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是一剂振奋人心的治理“迷途”的良药。
可是,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社会的公共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此时的乡镇政府却越来越不适应当前乡村形势,也难于肩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担。为此,我们必须进行乡镇治道变革。就此而言,当前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学术观点主要包括:(1)主张撤销乡镇政府,实行乡镇自治:(2)主张虚化乡镇政府,改其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3)主张在原来乡镇政权基本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乡镇体制的改革,等等。但是,结构源自功能。对乡镇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进行分析之后,我们认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适合当前乡镇治理的改革方向,而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培育农村民主政治以及实现多中心治理是乡镇治理的主要内容。
理论的纷争带来了实践探索。从1990年代初开始,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尝试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出现许多“乡镇新政”,如咸安模式、宣城政改、湖北政改-和河南政改等等。这些有益的实践探索丰富了我国乡镇治理理论,为解决乡镇治理困境提供了许多方法论启示。
然而,乡镇治理变革历经了学界的理论纷争与实践的不断探索,但终究没能走出乡镇治理困境的阴霾。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乡镇的现实情况,形成一种新的有生命力的治理结构是中国乡镇治理改革的价值取向与最终的模式选择。这使得中国乡镇治理改革被界定为是一种渐进主义的、适应市场化与现代化要求的乡镇社会公共治理体制的变革。而改革的价值取向则是建构一个政府主导力量适度的、多中心治理结构的以及公共服务型的理想的乡镇治理模式。就政府主导而言,中国现代化需要政府主导,乡村社会的治理概莫能外。但是,建国以来,政府主导力量过强导致了乡村社会诸问题,因而减弱政府主导力量以至于适度状态才是符合中国乡村社会发展要求的。而在乡村社会建立多中心治理的出发点即在于,通过改变政府对于乡村社会的行政性管理和控制,让乡村问题内部化和社会化,并继而让乡村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冲突矛盾化解等诸方面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不仅如此,乡镇治理变革的重点问题与焦点问题则是如何建立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及怎样提升其供给效率。乡镇治理的国际经验的总结与借鉴同样有助于我国乡镇治道变革。具体从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支持、决策机制、主体选择、资金来源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考察,我们能够得到的启示是,我们应该从社会公正的角度、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民主参与决策机制的建立、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民间力量的壮大与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等方面来提升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而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语境下,乡镇政府更应该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如何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这是乡镇治理变革绝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