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公共教育服务的提供者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行政政策必然要遵循的普适性原则决定了政府的主要职能,不断拓展的公共需求促使着政府职能定位的转变,不断丰富着的公共教育服务的提供手段,开始转向了多方联合供给的方式。近些年,随着职业教育需求的愈加迫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实例,尤其是参与职业教育服务的实例不断增多,其在服务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更为受到社会的关注。本研究首先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法律及政策依据进行了挖掘,肯定了这一公共教育服务提供形式的可行性,同时基于国内外学者对这一现象的研究分析,确定了这种提供方式的重要性。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针对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参与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具体案例,详细分析了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这一以职业教育为主要定位的公共教育服务项目的目标,以及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所代表的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服务项目的背景、具体实施过程、成效与问题等。通过对此案例运行十年来的经验及问题的总结归纳,发现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是立足于完善的工会组织平台搭建服务平台、用多层次一体化的服务体系来保证服务质量、高专业度的社会组织以及及时便捷的有效沟通为公共教育服务提供了的有效保障。但是,在取得这些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过程中具有普适性的问题,如政府购买服务定价标准并不清晰、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十分模糊、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不够有效及人才培养缺乏可持续性等。通过对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总结,本研究提出了以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准入制度和服务质量与业绩评价体系为抓手,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质量和成效的总体思路,并尝试性地提出了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行业规范的建议。该规范给出了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经费与资产三方面共六个准入指标及门槛值。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规范的思想和公共教育标准体系框架,提出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教育服务的评价体系,包括社会组织资质评价、公共教育服务标准以及服务质量与业绩评价三个子系。资质评价子系提出了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经费与资产、历史业绩和发展潜力五方面的资质评价指标和相应的评价方法,服务质量与业绩评价子系包括组织管理、目标达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政府满意度等多方面的评价指标,并建议采用“自评+政府评+第三方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多角度一体化、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评价体系的搭建与细化,为政府提供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标准的依据,并促使社会组织有的放矢的完善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及服务提供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