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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需求量在不断增长,能源进口量也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趋势。2003年,中国进口原油9 100万吨,2004年超过1亿吨。到2013年,中国进口原油已达2.82亿吨,2014年达到3.1亿吨。其中通过海运方式进口的石油已经占到进口总量的80%,而通过马六甲海峡进口的石油又占海运石油进口总量的80%。毫无疑问,保障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对确保中国能源进口的安全与稳定,维护中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倡导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马六甲海峡是其中之一。然而,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是三国共管、域外大国介入、航道安全、海盗与恐怖主义活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马六甲海峡安全,对中国能源进口也带来不利影响,需要加强沿岸国与使用国之间的合作,协调各方行动,共同维护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同时,为促进合作有效进行,协调各国行动,共同应对马六甲海峡存在的安全威胁,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健全和完善合作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法律制度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作为海峡最主要的使用国和“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倡导国,中国应积极推动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合作法律制度,推动安全合作进程,为中国能源的安全与稳定进口提供保障。本文拟通过分析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现有法律制度,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并就中国推动合作提出建议和对策。除绪论之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问题的缘起,主要介绍马六甲海峡的法律地位与通行制度、马六甲海峡的能源运输通道作用及面临的挑战。第二部分介绍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的进展,探讨合作的国际法基础,分析合作的制约因素。第三部分探讨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现有法律制度,包括打击海盗与恐怖主义合作法律制度、信息与技术合作法律制度、人员交流培训与资金合作法律制度、溢油事故处理与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法律制度,并指出现有合作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提出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包括应明确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坚持由浅入深,逐步深化和完善,分阶段落实等内容。第五部分是中国推动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的法律思考,分析马六甲海峡对保障中国能源运输安全的意义,介绍中国推动安全合作所做的努力,并就中国推动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合作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