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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伦理、法律基础的变化和公私领域的明确划分,腐败也从政府的其他行为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有碍于社会公正、行政公正的消极现象。廉政建设作为抑制、消除腐败、保障行政权力合法行使的必要手段,重要性日渐突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廉政制度建设任务紧迫。廉政工作总是离不开一定的价值导向,更离不开深厚的社会文化支援,否则即使存在相应的廉政制度,廉政工作也会流于形式化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伦理正是起到了这样的价值导向和规范作用,能够保障实现行政公正,社会正义的价值基础。由此,我们需要进行行政伦理问题的思考。不少学者认为:行政伦理在廉政建设中有着突出的地位和相对独立的作用,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行政伦理处于最高层次。就行政伦理的价值要素而言,其价值的基础是廉政,价值的核心是勤政,价值的目标是培养和完善行政人格。本文通过对廉政制度现行方针、指导思想的研究,首先对廉政建设的发展趋势有了十分详尽的了解。然后从研究中西方行政伦理制度的发展入手,经过比较得出行政伦理应加强研究的四个方面,分别是:扬弃传统观念;加强制度约束;重视组织改革;完善职业道德。 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把权力的运行机制应用到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之中,进而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标。公共权力要想高效运行就必须依靠完善的约束体系。在这个约束体系中,行政伦理规范下的廉政制度是最强有力的“武器”。它能够使人们时刻感觉到悬着的反腐利剑。今天,已将行政伦理制度研究上升到学科的高度,行政伦理约束廉政制度的能力突显出来。公共权力的运行要达到高效运行的目的,就应在行政伦理约束的廉政制度中运行。 行政伦理在廉政建设中有着十分突出的地位,有关廉政建设的伦理规范也是行政伦理最为具体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伦理是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重要道德基础,是法律规范的必不可少的补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关键的一环。本文重点论述了行政伦理在廉政他律和廉政自律中的价值。 一是行政伦理在廉政他律中的价值。公共管理者和公共组织要通过社会互动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就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外部伦理规范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公共管理伦理规范的他律性,体现了公共管理过程中,社会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节制和约束。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权力道德具有约束权力角色的作用,对公众道德具有示范和导向功能,更具有维系国家政权稳定、兴国安邦的功能。因此,对行政权力的外部他律约束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行政伦理在廉政他律中的价值,重点分析了行政伦理对行政责任的强化、对权力行为的约束和对行政纪律的保障作用。 二是行政伦理在廉政自律中的价值。他律如果没有得到行政主体内心的认同和遵循,伦理规范就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当行政主体将外部伦理规范内化为个人人格或组织人格,从他律转变为自律,才能将外部约束转变为内部约束,增强伦理规范的实用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其道德层面上的规范、约束和引导作用。行政伦理在廉政自律中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对行政理想的改变、对行政态度的制约、对行政良知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从理想、态度、良知的作用和伦理对其的影响层层深入进行了分析。 通过分析得出,在行政过程中,行政伦理制度能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监督、制约国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使行政人员在实施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能够保持清醒,进行理智的判断,做出正确的行政行为。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出发,证明了行政伦理在廉政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价值。确保国家公务人员在行政伦理约束下的廉政制度中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