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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经济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各国都已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以及以消耗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严重恶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实质上是一种可持续增长,是在谋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发展的可持续性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十九大报告更是多次提及“生态文明”,将污染防治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释放出强烈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信号,我国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已经达到空前的高度。而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在环境问题上负有主要责任。化工类企业由于其固有的行业特征,对环境问题的影响更是不容小觑。因此,本文以2013-2017年间沪深A股化工行业112家公司560个观察值为样本,在对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概念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以及对有关文献进行回顾述评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构建了以权益资本成本为中介变量的实证模型,对样本进行回归分析以及稳健性检验。通过上述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产生正向影响,对权益资本成本产生负向影响,且权益资本成本在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中起到中介效应的作用。也就是说,环境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降低权益资本成本来提升企业价值,这一结论与作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之一的现金流量模型中企业价值与权益资本成本两者呈反向关系的结论相符。最后,本文在得出实证结论后,为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尽快建立起对企业价值的正面效应提出了三条政策性建议。其一,建立健全环境问题强制约束机制。这不仅要求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环境法律制度,让企业的环境污染、环境信息披露等具体问题都有法可依;也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保证约束机制能够有效执行,使企业在有法可依的同时也有法必依。其二,加强环保意识宣传,建立环境问题教育考评机制。以此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使各企业发自内心地认同环境价值观,认同绿色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从而从源头上改善我国环境现状。其三,鼓励发展独立第三方监督机制。这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建立环境信息市场,发挥市场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配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