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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标赛作为一种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在薪酬管理与晋升管理、专利研发竞赛、地方政府间竞争等众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是以往对锦标赛机制的研究更侧重于在静态环境对其进行分析探讨,即在预先制定的规则下,代理人在竞赛开始之前就确定固定的努力水平。而现实中,由于信息泄露、阶段性总结等因素会促使代理人根据比赛的情况适时调整自身的行为。因此动态锦标赛因其自身的多阶段动态特征及信息共享性,能够对现实生活进行更为形象的深度刻画,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但当前学术界对动态锦标赛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研究真实绩效反馈对代理人的影响,对委托人篡改信息的研究较少。仅有的几篇篡改信息的文章也集中于研究信息反馈对代理人努力水平的影响,而没有将拆台因素纳入研究范围。但是在公开信息的情况下,代理人很有可能为了获胜而使用拆台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分析以寻求最佳信息反馈策略及委托人通过篡改信息来营造最有利于提高自身利益的竞争环境的动机。为了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本文设计了7个真实努力实验进行实验研究,重点探究阶段绩效反馈不公开、公开、告知代理人比对手稍微落后、告知代理人比对手稍微领先、告知代理人比竞争对手大幅落后等因素对动态锦标赛机制下代理人努力行为与拆台动机的影响,以寻求最佳信息反馈策略。并对委托人是否会为了营造激烈的竞争环境而选择篡改信息进行研究。利用对160个被试进行的真实努力实验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与阶段性绩效不公开实验相比,在真实绩效反馈机制下,被试会根据竞争对手当前的绩效信息,调整自身策略。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总体绩效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拆台水平显著下降;2)与其它反馈机制相比,告知代理人比竞争对手稍微落后,对代理人的努力水平的激发程度最大,总绩效最高;3)与其它反馈机制相比,告知代理人比竞争对手稍微领先,代理人的拆台水平最低,总绩效与真实反馈相比显著提升;4)与其它反馈机制相比,告知代理人比竞争对手大幅落后,会造成代理人努力水平不佳,并最大限度利用拆台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5)委托人篡改信息的幅度并不显著受其自身欺骗厌恶程度的影响;6)被试自我效能感越高,努力水平越高;被试对不利评价的担心程度越高,努力水平也越高;7)偏向于合作型的被试拆台水平相对较低,但被试拆台水平与其风险偏好程度的关系并不显著。综上所述,阶段性绩效反馈能够帮助代理人调整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绩效;当反馈代理人绩效差距不大的时候,能够有效提升代理人努力水平,并有效降低其拆台水平;而告知代理人比竞争对手大幅落后虽然会刺激代理人提高努力水平,却总体绩效不佳,且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不同信息反馈策略对代理人的行为影响也为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同时鉴于代理人对于不利评价的态度、自我效能感、性格类型及自身风险偏好也会对其行为产生影响,管理者在做出决策时候同样需要将其纳入考虑范围。